两部委发文要求计提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水利建设
摘要: 近日,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有关规定,将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 ...
近日,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有关规定,将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通知》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各地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项目后,按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