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最高罚50万元
摘要: 在落实发改委法规、《福建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基础上,厦门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严厉的《房源价格信息及进度表》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未明码标价售房,最高可罚款50万元。 今后,厦门相关职能 ...
在落实发改委法规、《福建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基础上,厦门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严厉的《房源价格信息及进度表》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未明码标价售房,最高可罚款50万元。 今后,厦门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处罚力度。据介绍,对不标明价格的,如未在交易场醒目位置标价,以及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将按每套5000元的标准处罚。 当然,还有更为严厉的规定。对于标示已售房源价格,但未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的,将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每个项目处50万元的罚款。花钱买了房子,物业收费标准也有必要让买房者提前了解。按照规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标明选择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让购房者在购房时明了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收费,以减少业主入住后的纠纷。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报备制度,本着属地管理原则,为方便商品房经营者报备,岛内开发项目应向厦门市物价部门报备,而岛外开发项目可向当地价格部门报备。此举既方便商品房经营者就近报备,又有利于岛外价格部门对本区内的商品房价格实施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