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度地震不死人”拟入北京法定标准
【摘要】2013年5月30日,“8度地震不死人”拟为北京防震减灾的法定标准。正在修订的《北京市实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提出“按照发生地震烈度为8度及其以下地震情况下,不死人、少伤人的目标,推动抗震设防工作”。 2009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重修《防震减灾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亦启动《防震减灾法实施办法》修订。去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北京市实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昨日二审。 对比一审稿,二审稿在“政府职责”篇章中新增“8度地震不死人、少伤人”内容。对此,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二审稿的修改基于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应明确北京的抗震设防目标,按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进行抗震设防。 这项修改意味着全市建筑物以及市政管网、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抗震设防标准都应达到8度,可足以对抗烈度为8度的地震。而按地震烈度8度进行设防的建筑,一般能抗6级左右的地震。 按照二审稿,介于6度和8度之间的抗震标准将取消,“8度”为北京所有建筑以及基础设施的“抗震及格线”。 目前,北京市根据不同的地质结构,大部分地方为8度设防,但也有的地方是7度设防或6度设防,但根据北京市的要求,新建建筑、老旧房屋改造等都必须按照8度设防来进行。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将全市建筑的抗震标准分为“四级”,其中,次要且涉及人员较少的建筑,抗震设防标准为6度。 但不论是市人大针对本次修法展开的执法检查,还是《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均表明,距离“8度及格线”,京城建筑以及基础设施仍有较大差距。 目前,除学校外,1980年以前的城镇房屋建筑,普遍未进行抗震设防设计;1980年至1989年的,虽考虑了抗震要求,但设防标准偏低。此外,农民自建房普遍没采取抗震措施;各种市政管网、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部分抗震情况不明。 对此,《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北京城区具备抗御8度地震的能力;2020年底前,所有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要求。也就是说,北京将用今后7年时间,解决“8度及格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