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楼“9大件”有3件完不成
2009年07月08日新闻:
前日起市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完成升级,发布新版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该合同存在颇多难以操作的条款,令全市开发商都感到十分困惑,为此全市这两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零。 开发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据某开发商透露,新版合同第12页中列出的交楼9项资料,其中3项存在操作疑点,非开发商所能提供。 比如“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项,《报告》一直以来是质检部门的内部文件,不会给开发商。6月18日市质监站发出通知,明确“原则上不再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则是移交给站办公室归档”。“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怎么在交楼时公示呢?”该开发商一脸无奈。 此外,还有一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也颇令开发商头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也就是说,消防部门已经取消了对一般住宅项目发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取而代之的是备案制度。“新版合同的起草者显然没有看过《消防法》。”另一开发商对新版合同的修改表示不满。 而对于另一个要求出具的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环保验收合格证》,也受到不少开发商质疑。据介绍,取得该证的前提之一是取得水务局发出的《城市排水许可证》。《排水证》的前提又是所在项目必须接入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新排水管网。由于广州目前接入污水处理的管网区域有限,若项目处在未有新排水管网的地段,也就不能办理环保验收,使开发商无法交楼。“这实际是政府将市政排水管网的建设滞后的责任推给了开发商。” 新版合同推出或过于草率 据某楼盘营销人员反映,在“阳光家缘”7月6日完成升级后,就马上实行新合同版本。有些在售的楼盘,就会出现前后两种不同约定标准,容易引发纠纷甚至法律诉讼。房管部门应该对此有明确的解决方法并公之于众。 有开发商认为,房管部门推出合同新版过于草率,征求意见时间太短,自己又对其它专业部门规范不熟悉,累及商品房买卖双方,预计近期内没有几家开发商会冒险进行网上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