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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4年盼来房产证却要多缴1500元契税

2013-8-27 22:4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7| 评论: 0

摘要:   2007年4月在河南新郑买了1套房,直到今年6月才给办房产证,办时要求更换新的购房合同,但按新合同,要比2007年多缴1500元契税,这多出的费用该由谁埋单?近日,郑州市民肖女士道出了自己的困惑。   肖女士 ...

  “2007年4月在河南新郑买了1套房,直到今年6月才给办房产证,办时要求更换新的购房合同,但按新合同,要比2007年多缴1500元契税,这多出的费用该由谁埋单?”近日,郑州市民肖女士道出了自己的困惑。

  肖女士说:“2007年我买了1套32平方米的小房子,5.1万元房款在买时全额付清,并签了购房合同。开发商承诺尽快办房产证,可我一直都没见房产证。其间我无数次催问开发商房产证啥时能办,均被告知‘等着吧’。今年6月,开发商通知我房产证能办了,但由于之前的购房合同没在新郑市房管局备案,须签一份新合同。按新合同规定,契税竟然涨了1500元,为尽快拿到房产证,我还是无奈地把多出的钱缴上了……”

  为什么得多缴1500元契税?新郑市地税局称,2010年10月1日以后,有关房屋契税收取的新政策规定:首套房房屋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者须缴纳的契税为房款的1%,如是二套房则须缴4%。肖女士2010年又买了一套房,因此须按二套房契税标准缴纳费用,结果契税多了1500元。

  肖女士认为,签完合同,尽快到当地房管局备案是开发商的责任,拖了4年多导致办房产证时须签订新合同,重新备案,多出的1500元契税,开发商应负主要责任。

  金茂广场售楼处罗女士解释:“2008年以前,在我们这买房签订的合同都是手写的,无法在新郑市房管局联机备案,没备案就不能办房产证。因此今年办证时,老合同不能用,须签新合同。”在被问及当初为什么一直拖着不办房产证时,她说:“当初卖房时,新郑市房管局正好开始网上备案,由于系统更新,手写合同不能上网备案。”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在受访时说:“按购房合同上的规定期限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义务。如因拖延期限给购房者造成损失,开发商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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