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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乱象多 应尽快杜绝

2013-8-27 21:4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5| 评论: 0

摘要: 前段时间,本人在搜寻关于小产权房之类的资料时,查阅了国土部四起大案之一的北京怀柔区杨宋镇小产权房 水岸江南被拆的一篇文章,文章指出小产权房存在的诸多风险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阅读后感受颇深。 ...

前段时间,本人在搜寻关于小产权房之类的资料时,查阅了国土部四起大案之一的北京怀柔区杨宋镇小产权房 “水岸江南”被拆的一篇文章,文章指出小产权房存在的诸多风险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阅读后感受颇深。

一年多来,去过不少城市及乡镇,对各地的房地产态势也有所了解,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停建停售小产权房,但特别在一些中小城市,小产权房还是层出不穷,屡见不鲜。

开发商瞅准商机

小产权房备受青睐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占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却瞅准了商机,在国家政策上打了擦边球,他们以某些村镇新农村建设为名义,低价购买集体所有土地,然后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和当地政府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处好关系,打点好,可以不办理任何手续,这就是小产权房,然后将建好的房低于商品房1/2或1/3的价格出售,从中牟取暴利,因此,小产权房开发备受开发商的青睐。但是,按规定,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也就是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交易的,更不允许在集体土地所有者以外的群体买卖,可在我所了解的小产权房中,绝大多数是房地产开发商占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以商品房的形式公开买卖,只是价格较低而已。所以,近年来开发商搞小产权房开发真是不亦乐乎。

小产权房交易混乱

换来几家欢喜几家愁

在工作中发现,小产权房的买主有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本地政府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行政权力提前预定较好的楼层.对于本身不合法的小产权房开发商来说,他们情愿免费赠送这些政府大领导或便宜卖于各级领导,因为政府部门是他们的保护伞。可据了解,这些领导们大多数是有自己的房子的,他们买小产权房多是用来转手获利。小产权房是政府与开发商共同利用行政权力,用低廉的价格获得了土地,拿走了土地增值环节中的90%收益.对开发商来说,不管房子卖给谁,尽管有一部分赠送或低价卖出,最终还是整体有利可图,并且是暴利;对于那些炒房投资者来说,凭借自己的一点优势,不费吹灰之力便从中赚取了不菲的差价。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小产权房本身属违法建筑,但对于那些中低收入的无房人群来说,根本买不起昂贵的商品房,对相关小产权房的法律知识也不是非常了解,只觉得房子便宜就糊里糊涂地买了,哪怕是别人转手的,含着眼泪多掏几万元也愿意;对于原来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因为经济实力及房屋价格等原因甚至都没有机会得到小产权房。不知应该说他们是幸运还是悲哀……

对小产权房

采取有效措施迫在眉睫

在看完文章后,总结出小产权房存在的诸多风险:1.没有房产证,没有法律保证;2.拆迁难补偿,即小产权房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3.质量难保证,即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4.配套不完善;5.遗赠也麻烦,即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另外,因为房屋没有手续,有些开发商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旦清盘,兑现不了承诺马上撤离,后续引发的许多麻烦都甩给购房者。文章指出,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对于这些人的合法利益,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对于小产权房,14部委小产权房政治处理领导小组将要出台政策,主导思路是让小产权房的买卖双方补交土地款和相关税费,从而在法律上认可这些房屋,而对于少数性质比较恶劣的,比如违法占有耕地建成的小产权房,则极有可能施以严厉的处罚措施。

谁不愿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安乐窝呢?谁也不愿意自己的房子像“水岸江南”一样被拆掉。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更完善的补救调控政策迫在眉睫,另外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更为关键。

希望小产权房尽早采取措施,尽快杜绝,让更多的人能够买到受法律保护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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