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750亿元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
摘要: 6月13日,审计署发布了今年第12号审计公告,公告内容为审计署对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不含青岛市)、广东(不含深圳市)、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 ...
6月13日,审计署发布了今年第12号审计公告,公告内容为审计署对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不含青岛市)、广东(不含深圳市)、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深圳2个计划单列市进行财政管理审计的结果。 此次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仍有一些财政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2008年1月~2009年6月,12个省级和26个省级以下单位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794.1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94.76%。 2008年1月~2009年6月,7个省级和59个省级以下政府为吸引投资自行出台了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或以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名义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返还给企业,涉及资金125.7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