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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房产税征收试点实验

2013-8-27 21:1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7| 评论: 0

摘要:   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称,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公布之后,国家发改委首次表态支持地方试点房产税改革。   6月2日, ...

  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称,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公布之后,国家发改委首次表态支持地方试点房产税改革。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今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进行解读。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表示,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连启华称,所谓“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总的考虑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这是发改委近期就房产税改革的第二次表态,此前发改委曾专门针对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说法进行辟谣。

  就地方试点房产税改革而言,之前市场一直传言北京、重庆、上海、深圳四地将先行先试。不过,目前仅有重庆市政府明确表态,其房产税相关方案已经上报中央,正待批复。上海市则表态说“仍在研究”,“一旦消息确定,再行公布”。其余两地均没有相关信息。

  6月2日下午,发改委在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的意见说明会上表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将避免重复征税”,会上,发改委还对地方试点房产税表示支持。

  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据最新的消息,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于5月31日透露重庆房产税方案正在在等待中央批复。而上海征收房产税方案也已经上报中央。

  4月17日,新“国十条”提出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另外,根据消息,相关部门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选取一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的试点实征,征收范围仍然是商业地产,不涉及居民住宅。

  国务院5月31日公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使得房地产税收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明晰,被业内视为是在为房产税征收逐步清扫政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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