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论文 暖通论文 查看内容

暖通空调辅导知识:高层建筑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范围有哪些?

2015-2-5 09:4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73| 评论: 0

摘要:   1.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⑴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⑵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⑶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 ...

  1.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⑴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⑵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⑶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⑵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⑶封闭避难层(间);

  ⑷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责任编辑:cj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