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六成因和六对策
六成因:导致流标的原因 1. 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过高。 2. 采购内容中对设备的型号和配置要求不尽合理,往往指定品牌或限定一个品牌范围。 3. 预算价定得过低。 4. 付款方式过于苛刻,供应商如期履约后,一时不能收回或在很长时间才能收回全部合同价款。 5. 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比如说要求投标人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某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等。 6. 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滥,投标若有疏漏即为废标,使得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 六对策:如何有效避免“不足三家”? 一、科学编制采购文件。最好有全面严谨、科学规范的示范文本供采购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要仔细地审查采购文件中是否有一些特殊的且供应商通常不能响应的资格条件,采购人是否在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方面设定一些不正常的特殊要求,使供应商无法响应等,如有必须坚决删去。 二、依法选准采购方式。广大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地做好调查研究,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状况实事求是地科学地选用法定的采购方式,避免因采购方式不恰当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公开招标应作为首选的采购方式,但并适用一切采购项目。对特殊的项目应采取特殊的方式,以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 三、推行多品牌设备的采购方式。 四、规范招标信息发布,尽可能能使更多的供应商获取信息,使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时掌握招标信息。 五、精心测算采购预算。 首先,测算采购预算要全面考虑,要着眼于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测算,决不能把采购项目的运输成本、安装成本、调试成本等全部或部分寄托在供应商的免费售后服务上; 其次,预算价格不能低于市场价格太大,要把预算价确定在优质优价的起点上,决不能把优质价格一味确定在最低价的基础上; 另外,要备足资金,防止市场行情发生变化。 六、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规定 注:据《 如何减少流标现象》和《 如何防止政府采购中废标现象发生》归纳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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