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公寓不是花瓶
简介: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长沙兴建的某农民工公寓在竣工7个月后仍然空空荡荡,没有一名农民工前来入住。而在不远处的立交桥工地下,却依然住着数百名农民工。据介绍,此公寓总投资7500万元;单层床每人每月租金70 ...
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长沙兴建的某农民工公寓在竣工7个月后仍然空空荡荡,没有一名农民工前来入住。而在不远处的立交桥工地下,却依然住着数百名农民工。据介绍,此公寓总投资7500万元;单层床每人每月租金70元,双层床每人月租50元。 公寓成花瓶,变成中看不中用的摆设,不是偶然的。据了解,农民工没有入住公寓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大多数农民工拿不出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入住廉租房的农民工必须月均收入在800元以下、在市区无自有房屋、被用工单位录用在岗一年以上且劳动合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然而,能够拿得出备案合同的人不多,有的根本就没有签劳动合同。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确重要,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许多农民工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工伤保险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投诉时不能提供合法的凭据。而现实情况是,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更多农民工出于“不签劳动合同也没事”以及“怕被解雇”等方面的考虑,在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不会主动坚持。再加上许多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不知道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还有的农民工看不懂复杂的合同文书。因此,多数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也在情理之中。 农民工收入低、居无定所,使他们成为城市“边缘人”和弱势群体。作为城市和地方政府,建立农民工公寓,理应让外来的务工者既来之则安之,工者有其居,而不应该人为设“门槛”,以任何理由排斥这一弱势群体。依笔者之见,对于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问题,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完善企业用人机制,让用人单位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加强宣传,让农民工意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事实上,只有安居,农民工才会将更多的精力和心思投放到工作中,他们才可能会进修、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以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他们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才会逐渐城镇化。而他们的素质提高了,工作更投入了,对城市的文明进步,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无疑是有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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