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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吨大卡压垮大桥 车主称量刑太重

2013-9-25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76| 评论: 0

摘要: 摘要: 2011年7月19日,北京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被160吨超载货车压垮。时隔多年,9月24日,本案被二审判决:判处车主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怀柔公路局经济损失1556万余元。 事故现场 2011年7月19日 ...

摘要:2011年7月19日,北京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被160吨超载货车压垮。时隔多年,9月24日,本案被二审判决:判处车主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怀柔公路局经济损失1556万余元。

事故现场

2011年7月19日,张某驾驶超重车,将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压塌。
2012年7月24日,法院一审判处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怀柔公路局经济损失1556万余元,车主父子负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9日零时许,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桥梁垮塌。经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的桥梁价值1556余万元。经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随后张某不服判决上诉。2013年9月2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张某认为量刑太重,责任不能全由自己承担。
为了方便当事人,9月24日二审,市二中院选择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我家没有经济来源了,几亩地一年收成就几千块钱,家里老人还生了重病,这1500万余元的连带赔偿,我得还几百年。”张某认为,一审量刑太重,“不能让我承担全部责任。”
张某的辩护人表示,桥塌与张某的直接因果关系很小。相关单位没有尽到监管养护责任,桥存在质量问题,“张某只是按动按钮的那个人,4年的量刑和赔偿金额都太高。”辩护人建议对桥梁的价值重新鉴定估算。
塌桥事故发生后,怀柔区公路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每年都会用公路检测机器检查路面情况,即使是1毫米的裂缝都能被检测到。白河桥是二类桥,说明桥的状态良好,最起码承重结构是没问题的,事故发生前也没有发现白河桥有裂缝。
【背景资料】
宝山寺白河桥,又名北京怀柔白河桥,位于怀柔区四宝路K37+464处,跨越白河,桥梁与河道正交,桥梁全宽11.5米,其中桥面宽度9米,两侧各1.25米人行步道,全长232.81米。上部为4孔净跨50米的钢筋混凝土钢架拱,矢跨比1/10,下部结构为实体墩台,嵌岩桩基础。该桥始建1987年,2006年上部结构加固,经检测为二类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
2011年7月20日凌晨零时40分,一辆重达160吨的严重超载沙石6轴货车(车长14米、宽2.5米、高2.2米),通过北京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第一孔时发生桥梁坍塌,目前4孔全部坍塌,无人员伤亡。宝山寺白河桥始建1987年,2006年上部结构加固,经检测为二类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6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0年第2号令),货车车货总重超过46吨不允许擅自上路,而该车已经超过160吨,属于严重超载非法上路。
事故发生后,北京怀柔公路分局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提示标志,制定绕行路线,应急抢险队伍立刻到达现场,并完成围挡设置,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导行,同时上报区应急办和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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