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08年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6月2日开始报名
晋建审函字[2008]198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举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各市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初审部门)负责。考点全部安排在太原市。 二、报名工作 (一) 报名方式与流程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首次报考考生和续考考生(已获取档案号的考生)均需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进行报名。考生在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续考考生还必须填写档案号。 2、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考生须于信息填报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自助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报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8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者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相应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续考考生只须提交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和往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初审部门进行初审。 (二) 首次报考考生需向各初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8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者提供准考证(备核实成绩)。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三)续考考生(已获取档案号的考生)只需提供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和《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各单位或考生持上述材料到各初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各初审部门汇总以下材料报送省建设厅政务大厅终审: 1、上报函一份; 2、《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Microsoft Excel格式); 3、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名表,各初审部门依据汇总表顺序装订成册,另外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与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4、 参加全部四科考试考生的学历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原件审核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各初审部门需同时提交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 (五)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20日。 2、各单位(或考生)到各初审部门报送报名资料时间:6月23至6月27日。 3、各初审部门须于7月8日至7月11日汇总报名资料上报省建设厅政务大厅终审,并为终审通过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省建设厅政务大厅接收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8日:朔州、大同、吕梁、忻州 7月9日:阳泉、晋中、晋城、长治 7月10日:临汾、运城、太原 7月11日:各有关单位 4、《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即10月13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取得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报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二个科目的,须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2、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年。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10月18日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考四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六、考试教材及说明 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以下简称“培训教材”)。 请各市通知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七、收费标准 (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上述费用报名时交省建设厅政务大厅。 (二)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考务费: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报名时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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