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建筑使用年限 “旧房新区”模式值得借鉴
摘要: 据报载,针对旧城区居民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烟台市不拆旧城、不建新城,而是综合修整旧城区,让市民不换房就能享受现代城市社区的生活,这种“旧房新区”的模式给这些普通居民省下了一生的积蓄。笔者认为,这种“旧 ...
据报载,针对旧城区居民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烟台市不拆旧城、不建新城,而是综合修整旧城区,让市民不换房就能享受现代城市社区的生活,这种“旧房新区”的模式给这些普通居民省下了一生的积蓄。笔者认为,这种“旧房新区”的城市建设模式值得推广。
近年来,为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各地加快了旧城改造步伐,城市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也随之出现了一些广为关注的问题。比如,有些地方不顾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不管市民普遍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旧城区大拆大建,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 不可否认,对旧城区一拆了之,“旧貌”直接换“新颜”,这是既省事又快捷的方式。但旧城区不少是困难居民,拆迁虽然可以改善其居住条件,同时也可能降低其生活品质。他们要掏钱购买还建多出的住房,还要为装修投入一笔不菲的费用,今后还得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这对低收入家庭来讲,无疑是个不小的负担。 另外,各地拆除的旧城区住宅平均寿命大多不长,其寿命远远没有达到50-100年的设计年限。这种住宅“短命”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导致住房需求增长和房价的攀升。与此相比,国外的住宅则较为长寿,他们非常注意对建筑物的维护、加固和病害处理,以延长建筑使用年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些地方热衷于对旧城区大拆大建,主要还是当地政府盲目攀比、急功近利。旧城区地理位置好,是开发增值的黄金地段。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政府可以“以地生财”;采取拆旧建新,还能树立城市形象,从而展示政绩。但住宅是高价耐用消费品,这种“经营城市”的背后,是居民负担的加重和社会财富的浪费。 笔者认为,在城市建设上尤其需要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对旧城区要加强维护、合理整治、有机更新,决不能为了创收益、树形象,盲目大拆大建。即便非拆不可的,也要认真鉴定和论证,包括举行必要的听证,这应该成为房屋拆迁的底线,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与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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