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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招投标乱象各地新年出台新举措

2013-8-28 00:2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2| 评论: 0

摘要: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2年2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发挥指定媒体作用、加强《实施条例》宣传的总体要求,《中国经济导报》特开设你招我投专栏,专栏将积极解读《实施 ...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2年2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发挥指定媒体作用、加强《实施条例》宣传”的总体要求,《中国经济导报》特开设“你招我投”专栏,专栏将积极解读《实施条例》相关政策细节,分析《实施条例》对招标投标产生的影响和重要变化,及时跟踪报道与《实施条例》相关的热点问题,解剖近年来违反《实施条例》相关内容的典型案例。专栏将长年关注各地、各行业招投标动态和新举措,并介绍国外招投标方面值得我国借鉴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欢迎业内专家和读者赐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颁布后,各地纷纷掀起学习贯彻新高潮,并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使得2012年开年招投标领域亮点频出。

  安徽绘就招投标“十二五”发展蓝图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备受招投标业界关注的《安徽省“十二五”招投标发展规划》已于日前基本编制完成。这是我国第一个省一级层面的招投标“十二五”规划,开了全国招投标规划工作的先河。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招投标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制度统一为引领,以信息公开化、平台标准化、过程电子化、信用一体化和监督刚性化五大系统为抓手,加速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力争在“十二五”末,安徽招投标工作在机制、效率、环境、交易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水准。

  《规划》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要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实现信息公开化。集中力量继续建设“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将其打造成中东部地区招投标信息门户。扩大信息覆盖范围,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步伐,深入推进电子化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建立工程项目的招标相关文件备案信息、公告发布信息、投标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中标公示信息以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最终实现全省乃至整个华东地区信息共享。

  在规范招投标交易场所建设、实现平台标准化方面,要按照“政府建立、市场引导、运作规范、统一监管”的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级招投标有形市场服务体系,作为向社会提供招投标专项服务的集中交易平台。凡政府投资项目,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均需进入交易平台(招投标中心)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级招投标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成为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全省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各交易平台的工作流程,实现招标投标各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

  对于如何实现监督执法的刚性化,《规划》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依托招投标信息化,改进传统招投标监管方式,实现远程监管与现场监管,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分别监管与协同监管的有机结合。继续健全和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案件线索移交机制。严格执法,及时有效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在统一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信用一体化的任务中,《规划》明确,要切实加强安徽省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建设。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在全省内统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依托招投标交易中心,建立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评标专家为主体的信用档案。把“安徽省招投标综合监管网”建设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的综合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使失信企业和个人“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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