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须加大执行力
保障房是专门面向住房困难家庭的“托底房”,是百姓改善居住条件最基本的需求,因此也是最寄希望、最需要仰仗政府解决的问题。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既是中央政府的庄严承诺,也是中央下达给地方的政治任务。为推动此项工作,中央下拨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不可否认,在中央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双重支持下,各地建设保障房的姿态都很高,不仅层层签定“军令状”,而且各级政府一把手直接负责,态度和勇气确实可嘉。然而,地方政府如此高调的姿态,收获的掌声却并不多,关于保障房的质疑此起彼伏。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工作缺乏执行力,效率低下。从实际保障房建设情况看,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会坚决执行,都能认认真真地落实到位。据调查数据显示,计划10月底前全部开工的保障房,开工情况很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足三成,好一些的地方也就在四成左右,为此住建部不得不将“死限”推迟一个月。 惠民政策重在见成效,不落到实处的政策,不过是空头承诺。作为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一些地方政府对建设保障房的态度虽然端正,但工作却并不积极主动。有专家由此预言,今年第三季度极有可能成为保障房建设的“问责季”,甚至不排除处理一批官员。但是,假如目标没有实现,中央的承诺落空,政府官员再怎么承担责任,又有多大意义?公开承诺且立了军令状的事,执行力还那么差,恐怕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少数官员的去留问题,而是使党和政府丧失了民心和威望,这样的后果非常严重。 笔者认为,保障房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军令状上,更重要的是从政府监管的源头上着手,在制度和机制上实行最严厉的强化执行力的措施。比如,上级政府要对保障房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建成后的分配供应等问题,纳入下级政府政绩考核。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挂牌督办,并和下级政府一把手进行约谈,实行严厉的问责。凡是弄虚作假、发生质量问题以及分配不公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只有将执行力贯穿保障房建设的始终,完成建设任务才不会是一句空话,才会是真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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