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制度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
摘要: 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为了更好的保障项目落地与落实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在重点项目落地前提前实施提前介入机制,积极协助项目单位与有关部门沟通,局主要领导主动到项目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协调 ...
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为了更好的保障项目落地与落实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在重点项目落地前提前实施提前介入机制,积极协助项目单位与有关部门沟通,局主要领导主动到项目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协调规划修改和用地指标事项。并根据勘测定界资料确定征占农牧民集体土地面积,按照二连市征地统一产值(40.3元/亩)的26倍(1047.8元/亩)进行补偿。并要求征地补偿不到位的用地单位不得开工入场。 同时,还落实公开补偿制度,首先要求征地补偿单位在征地过程中要先将补偿费全额打入国土局补偿专用账户,并由市纪检委监督将补偿费全额打入被征地嘎查与牧民手中,有效的保障了被征地牧民能够及时的拿到征地补偿费,解决了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而造成的违法、违纪现象。从而我局自成立以来从未接到过因征地补偿费没有落实到位的上访者。真正的做到零上访,确实的保障了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