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创新公积金管理工作调查(上)
从“破冰之旅”到支持新农村建设 记者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移沿山社区看到,一排排的新房子已经建起来,如果没有人介绍,几乎看不出来这是农民新居,与城里的高档小区没什么差异。让这里的进城务工人员更开心的是:他们也能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公积金住房贷款建房。自去年10月开始,湖州市就有序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改造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共受理了近百户农民工的公积金缴存开户和公积金贷款业务。按每户贷款金额5万元至10万元,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在公积金制度上屡有创新之举的湖州市,这次又在全国首开先河。 2003年,湖州市率先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为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居梦”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让外来农民工成为“新湖州人”。国内主流媒体称其为“破冰之旅”。为农民工建立公积金成为湖州改革开放30年最有影响的典型事件之一。 对“农民工”来说,户籍的开放还不足以使他们成为真正的“城里人”,因为要在一个城市里扎下根就需要一处固定的住所,这样他们才可能真正属于这个城市。从安徽来湖州工作12年的刘永辉对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很有感触。他一直在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从普通的技术工做到生产主管,薪酬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以他全家4000元左右的月收入,在城里想安家还十分困难。湖州市公积金制度在非公企业扩面以后,2009年末,他先是首付8万元、公积金贷款16.5万元,在湖洲市陌小区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后来还享受到了困难职工公积金贴息政策。 这项制度实施7年来,湖州市已有5400多家非公企业13万名职工新参加了公积金,其中农民工8万多人。目前,湖州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已达到70.94%。这种有利于推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做法,为湖州市在全国范围内赢得了声誉。 以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难”为己任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本质要求,突出关注民生,善待困难群体,以千方百计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难”为己任,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该中心通过加强宣传、自办业务、简化手续、不收任何费用等措施,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在湖州,凡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几乎百分之百都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市归集资金余额的95%都用于发放个人购房贷款。为提高低收入职工可贷款额度,该中心规定凡低收入贷款低于12万元的,可在其可贷额度上提高30%。 房子买得起,还得让人住得起。为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支持力度,湖州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低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贴息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该市累计有2251户家庭享受了这一优惠政策,户均1000元,其中贴息最高户达到3874元,90%以上为非公企业职工。 2009年10月,为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一项更具人性化的“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政策在湖州市应运而生,开始实施。目前,全市有44.8%的贷款职工享受了这一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他们的还贷压力。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景华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贷款15万元、期限30年为例,每月应还贷本息共778元,如果每月提取公积金还贷有200元,贴息255元,每月只要还款323元就可以了,还贷压力大大减轻。 湖州市于2006年出台了支持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优惠政策,通过降低首付、提高可贷额度等办法,帮助9300多名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建立公积金,有1611人享受优惠政策,发放贷款5.2亿元。 针对困难户专门开展了住房困难专项行动,该市对低收入群众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整合,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3年来,全市已向1521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4亿元,累计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9015.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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