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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信慧园绿地变停车位 律师称是违规建设

2013-8-27 22:3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84| 评论: 0

摘要:   本报报道海信慧园规划绿地被改成车位出售一事后,不少海信慧园业主纷纷在党报热线QQ上留言反映该小区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据市规划局相关部门介绍,开发商擅自将绿地改车位的行为应该属于违规建设,但是这属于 ...

  本报报道“海信慧园规划绿地被改成车位出售”一事后,不少海信慧园业主纷纷在党报热线QQ上留言反映该小区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据市规划局相关部门介绍,开发商擅自将绿地改车位的行为应该属于违规建设,但是这属于城管执法部门处理范围。

  今天(6月28日)14:48,海信慧园业主、网友“秋秋”向党报热线QQ反映,海信慧园东区4号楼北侧绿地也被改成停车位。他告诉记者,买房子的时候看到规划图上4号楼北侧是花园,没想到现在变成一排停车位了。还有海信慧园业主反映,不少绿地改成的车位紧挨着一楼业主卧室,汽车启动时一楼业主听得很清楚,影响业主休息。

  对于“海信慧园规划绿地变车位”一事,开发商海信置业解释,整个小区总绿化面积和容积率没变,只是个别绿地改成车位不算违反小区建设规划。但记者采访市规划局了解到,海信慧园部分规划绿地更改成车位没有经过规划审批,海信置业已违反规划建设。开发商海信置业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恢复绿化。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附属建筑,违反规划建设由城管执法部门处理解决。

  除此之外,海信慧园还有业主反映,他们购买车位时,与海信置业签的是租赁合同,合同标明车位使用权时效和房子产权一样。

  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姜海如律师对此解释说,小区将车位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卖”给业主,已是开发商常态行为。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的停车位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赔偿。

  姜海如介绍,根据《物权法》规定,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只是一种租赁行为。这种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停车位租赁合同,而依据我国的合同法,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业主要特别注意这一点,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掉,业主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这些没有产权证的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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