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棱县一房主为阻强拆严重烧伤

2013-8-27 21:4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23| 评论: 0

摘要: 8月11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一名绥化市绥棱县居民在政府部门强拆自己的房屋时,和前来强拆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身体大面积被火烧伤,目前正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接受治疗。接到线索后,记者迅速赶到医院和绥棱县了解 ...

8月11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一名绥化市绥棱县居民在政府部门强拆自己的房屋时,和前来强拆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身体大面积被火烧伤,目前正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接受治疗。接到线索后,记者迅速赶到医院和绥棱县了解相关情况,原来当地遭到强拆的不止一户,其背后的官民拆迁矛盾引人深思。


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


“就是自焚,

也得把你家房子拆了!”

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记者见到了伤者潘立国。由于半侧脸颊、下颚、胸前、双腿等部位均被烧伤,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十分虚弱。但是讲起政府部门强拆和自己被烧伤一事,他还是表现得十分激动,“这栋两层的房子是我在2005年的时候购买的,上下两层都有独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一共146.9平方米,由于该地处于绥棱的繁华地区,我就在二楼开了食杂店,同时还出售冰激凌,所以在2005年末的时候,我花14万元将一楼加装了氟利昂制冷设备并改建成了冷库。当时改建的时候我咨询了环保局,对方说不需要相关审批,其他从事此行业的人也告诉我小面积并且用氟利昂制冷的冷库不需要安监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此后一直没什么事,直到2010年元旦前后。”

潘立国告诉记者,在没有任何人提前通知他和现场评估的情况下,自家墙上突然贴上了拆迁公告,同时公告上已经将他的房屋进行了作价,总共15万元,而路对面的楼房门市已是3500元一平米。由于作价太低,他和周围的居民都没有接受。4月份开始,自称县里派来的推进组的工作人员开始将他叫到售楼处就拆迁问题进行协商,由于补偿不合理,所以协商一直没有什么进展。5月份,县拆迁办王主任表示按照相关文件拆一还一,门市一平米换一平米,拆冷库还冷库。但是10多天后再次商谈具体细节的时候,王主任突然改口,矢口否认答应还建冷库,并开始询问潘立国有什么拆迁要求,并且告诉潘立国,他们进行棚户区改造没有义务再建个冷库,回迁设计的门市房135平米一套,多余的面积可以换个住房或者车库,至于冷库本身就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另外不光潘立国一家,拆迁的都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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