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城市(镇)控制性详规管理办法
简介: 为规范青海省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青海省实施 办法》,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的《 ...
为规范青海省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的《青海省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该办法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后,应当将方案进行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重大异议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经修改完善的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市、县政府审批后,应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信息网站上正式发布公告,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同时由市、县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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