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弹玻璃标准(3)
简介:6.4 试验程序 6.4.1 按产品所属防弹性能等级的要求, 依表3确定枪械、枪弹类型、射击距离。 6.4.2 将满足规定要求的试样安装与试验架上,并确定试样的受冲击面正对枪械枪口并垂直于射击方向。 6.4. ...
6.4 试验程序 6.4.1 按产品所属防弹性能等级的要求, 依表3确定枪械、枪弹类型、射击距离。 6.4.2 将满足规定要求的试样安装与试验架上,并确定试样的受冲击面正对枪械枪口并垂直于射击方向。 6.4.3 在试样中央, 画等边三角形,每边长应符合表3弹着点距离的规定, 并用明显标识标出弹着点位置; 若为FJ79等级防弹玻璃,则应在试样中心标明弹着点位置以便射手瞄准射击。 6.4.4 应保证子弹入射方向与试样表面基本垂直,接通测速装置,测出弹头速度。 6.4.5 每次射击后,应检查并记录试样是否穿透,测量弹着点之间的实际距离,确定射击的有效型,并记录。 6.4.6 每次射击后,对着光线检查,如有任何光透过测试卡,均表示测试卡被穿透。 6.4.7 更换测试卡,继续进行其余试样的射击试验,射击完毕,确定玻璃的防弹等级。射击试验中出现无效射击时,应换一块新试样重新试验。 6.5 试验结果判定 射击后,以三块试样所属最低类别来确定此等级防弹玻璃的防弹类别。 6.5.1 每次射击后,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则判此级防弹玻璃不合格。 a)弹头穿过防弹玻璃试样; b)防弹玻璃试样为被穿透,但玻璃背面的飞溅物穿透测试卡。 6.5.2 每次射击后,防弹玻璃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则为L类防弹玻璃。 a)防弹玻璃试样为被穿透; b)玻璃背面的飞溅物不应穿透测试卡。 6.5.3 每次射击后,防弹玻璃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则为M玻璃。 a)防弹玻璃试样为被穿透; b)玻璃背面的飞溅物不应嵌入测试卡。 6.5.4 每次射击后,防弹玻璃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则为H类防弹玻璃。 a)防弹玻璃为被穿透; b)玻璃背面无碎片剥落。 6.6 试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生产厂厂名; b)试样、产品名称、规格及结构; c)枪械、枪弹的详细说明; d)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 e)试验结果; f)试验日期。 7、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鉴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 7.2 鉴定检验 7.2.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表2规定的该种产品全部技术要求。 汽车用防弹玻璃性能有:尺寸偏差、吻合度、外观质量、厚度、透射比、副像偏离、光畸变、颜色识别、耐热性、耐辐射性、耐湿性、防弹性能。 建筑及其他用防弹玻璃性能有: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厚度、透射比、耐热性、耐辐射性、耐湿性、防弹性能。 7.2.2 鉴定检验及判定 对产品所要求的技术性能,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的试样。按本标准第五章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产品单项性能合格判定,如果各项性能中有一项或有一项以上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3 质量一致性检验 7.3.1 检验项目 a)逐件检验:每块产品应进行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验;汽车用防弹玻璃还应进行吻合度、副像偏离、光畸变性能检验。 b)抽样检验:厚度、耐热性、耐辐射性、耐湿性、防弹性能,汽车用防弹玻璃还应有透射比、颜色识别性能检验。 7.3.2 质量一致性检验组批规则及判定 a)逐件检验时,若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件产品不合格,应从该批产品中剔除。 b)抽样检验:当防弹玻璃产品批量生产累积一年时间。 对产品所要求的技术性能,若用产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试样。按本标准第五章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产品单项性能合格判定,如果各项性能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8、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 包装 产品包装用集装箱或木箱包装。每片玻璃应用塑料袋或纸袋包装。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具体要求应符合JC/T 512的规定。 8.2 标志 标志应符合JC/T 512 的有关规定。 每个包装箱外应注明“朝上,小心轻放”等字样和玻璃厚度、产品型号、厂名和商标。 8.3 运输 产品用各种类型的车辆运输,搬运规则、条件等应符合JC/T 512 的有关规定。 运输时,玻璃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方向应与车辆运输方向相同,应有防雨设施。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室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