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人物 建筑访谈 查看内容

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

2013-8-18 20:2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28| 评论: 0

简介:与时俱进 依法保障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 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    1998 年 3 月 1 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

与时俱进 依法保障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

  19983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下称《建筑法》)在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一些规定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求。据了解,目前建设部拟定的《建筑法》修订草案已上报国务院。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blog)建议说,《建筑法》修订草案尽快通过并实施,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他同时谈了自己对《建筑法》修订的一些看法。

  朱正举代表认为,“建筑节能、保障健康”应补入新修订的《建筑法》并加以强化。他说,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已被确立为基本国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占社会总能耗的1/3,且呈上升趋势。建筑节能潜力巨大,对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紧张和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7年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在全面加大强制性推进力度及法律责任的同时,专设“建筑节能”一节,明确了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建设使用相关各方的义务和责任,其力度之大、责任之重前所未有。而《建筑法》对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只提出鼓励、提倡的原则要求,缺少公共健康安全和建筑环境质量的条款。作为规范建筑活动的专门法律,对此予以补充、加强已势在必行。

  朱正举代表还希望修订后的《建筑法》能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管。他说,目前的建筑市场已由原来建筑企业为主导转变成建设单位为主导。由于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缺少法律约束,其行为不规范成为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扰乱建筑市场的重要原因,也是建设领域腐败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要在《建筑法》中补充有关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建设单位行为的条款,从资金到位、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价款支付、发包方式、安全、质量责任等方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

谈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朱正举代表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承包单位拖欠劳务企业劳务费用、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密切相关。所以,《建筑法》应明确如何解决承包单位拖欠劳务企业劳务费用、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信息来源:建筑时空)

收藏 邀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