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历史建筑“从商”or“不从商”?
“回锅肉,一盘138元!” “喝茶最低消费88元,吃饭人均600至800元!” 这不是五星级酒店的菜单,而是重庆市一家由名人旧居改建成的高档会所的报价。近日,重庆某论坛上一则帖子引发了网友热议:“老建筑一经改头换面,怎么就成了有钱人消费的场所了?” 一个老话题由此再次浮出水面:历史建筑究竟该不该“从商”?如果“从商”,保护与利用的平衡点又在哪里? 难挡的历史建筑“从商”潮 “名人旧居怎么有的成了办公楼,有的成了高档餐厅?” 3月16日,重庆老年大学几位摄友相约一起到李子坝抗战遗址公园“找感觉”,转一圈后,感觉有点失望。 一位网名为“市井摄友”的摄影爱好者向记者抱怨:“这些旧居的老照片我们都拍过,今天想再来补拍点资料图片。今昔对比,老建筑确实变漂亮了,但是好像都变味了。” “现在历史建筑都逃不过滚滚的商业大潮!”另一位摄友遗憾地说。 确实,历史建筑“被商业化”的不在少数。 早在2003年,位于南岸区弹子石谦泰巷142号(即南滨路)的法国水师兵营修缮一新,一部分成为了“重庆开埠史—开埠时期的南岸”陈列馆,另一部分变身为一个集咖啡、酒吧、茶艺、餐饮为一体的高级会所。凭借良好的地理位置和适中的消费价格,一度颇受人们欢迎。 2009年,某房地产集团花了近3000万元对渝中区胜利路132号的陈诚公馆进行迁建修复,并改为高档餐馆。当时,一些市民谴责陈诚公馆变成了“赚钱工具”。 此外,位于渝中区的国民参政会旧址一度被用作洗脚城(后来关闭);“李根固旧居变雪茄会所”、“刘湘公馆变豪华餐厅”等事件也相继发生,后被终止和整顿。 目前,位于重庆解放碑CBD核心区的中英联络处正在修缮之中。该项目负责人赵永波告诉记者,隔三差五就有电话找他,目的只有一个——租用即将修复完工的旧址搞商业经营活动。 历史建筑成了“唐僧肉”? “我们也想把这些历史建筑保护好,可钱从哪里来?”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后勤处主任黄小平指着研究院内的几处老建筑,一脸无奈。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4栋破败的老建筑呈现在记者眼前:黄色的外墙,歇山屋顶,砖木结构。其中,1号建筑内部天花板已损坏,木条裸露,顶棚出现断裂;2号建筑屋面坍塌,随时都有垮塌的危险;3号建筑墙体严重开裂;4号建筑屋檐已经腐朽脱落。 “这些老建筑都是抗战遗址,2009年挂牌为市级文物。”黄小平告诉记者,研究院内原有5处抗战遗址,其中1处文物因年久失修,挂牌前已垮塌消失。现存的4处文物为经济部中央工业实验所旧址,见证了重庆工业在抗战中的重要作用。这批文物如不立刻抢修,随时可能垮塌,甚至消亡。 “这批建筑的产权是我们的,但是我们估算了一下,修缮它们大概需要1200万元,作为事业单位,每年财政拨给我们的人头运行经费只有100多万,你说,我们怎么修?” 黄小平说,“去年,我们就这批建筑修缮一事给主管部门先后打了两次报告,但至今没有结果。因为主管部门也没有钱。” 这并非特例。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以南岸区为例,仅仅南滨路、南山一带便散落有历史建筑161处,需要不同程度的修复。而一般历史建筑的维修费用大约为每平方米2000-5000元,这笔巨大的维修费用仅靠一个地区的财力是无法承担的。 放眼全市,类似情况很普遍。 据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仅“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一项就有2398处,这些老建筑大都年久失修,若一一维修,费用肯定是个天文数字。 据了解,尽管每年重庆的历史建筑维修资金都在增加,然而一年大约3000万元的专项经费,对于众多需要维护、修缮的历史建筑依然是杯水车薪。 这就让历史建筑的修复处于两难——资金若由政府全部负担,目前很难实现;交给社会力量,商业化操作又容易导致非议较大。 “缺钱只是导致历史建筑商业化运作的一个诱因。”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经济利益的驱使才是历史建筑“从商”的罪魁祸首。 著名文物专家谢辰生指出,将文物价值市场化,用商品经济的理论来判断文物的价值、用市场效应来确定文物利用的取向,甚至将文物工作产业化,以期获得最高的经济效益,是当前文物包括历史建筑保护的错误倾向。 陕西省文物局副巡视员周魁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文物保护在强大市场力量的挤压下,俨然变成了一块“唐僧肉”。“基层文保单位又是相对弱势部门,各地在普遍强调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往往会拿文物保护做幌子,行谋求经济利益之实。” “现在消费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而商品一旦贴上‘文化’的标签,似乎身价就高了许多。”重庆知名民间文物保护专家老罗表示,他和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有接触,但他们不会就文物保护谈保护,而是谈“如何将文物保护转化为经济价值”。 “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的矛盾,已成为摆在中国文保工作面前的现实困境。”老罗说。 一把左右为难的“双刃剑” 对历史建筑“从商”,反对者认为,这是对历史的不尊重,也是文物保护工作向经济利益低头的借口。 对此,一些专家也表示赞同。南宁市博物馆馆长黄胜敏说,文物是珍贵的不可再生文化资源,名人旧居属不可移动文物,在使用上需慎之又慎。 南宁邓颖超纪念馆一名文物专家称,文物的使用价值是展示它所具有的传统文化,供社会大众游览,这也是文物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把历史建筑当作餐馆、会所等经营性场所,不可避免会削弱其使用价值。所谓“以商养文”的思路不值得提倡,虽然从短期来看有利于文物的保护,但长期来看,带来的是多方面的损害。 也有人认为历史建筑“从商”不能“一刀切”。 “将老建筑拿出来使用,肯定会有伤害,但总比拆了好。”香港大学建筑系副教授王维仁认为,不同的历史建筑应当有不同的保护方法,不是所有的历史建筑都需要原封不动地供起来,做成博物馆固然好,但以政府的财力,不可能将只有几十年历史的建筑都做成博物馆养着。 “不是所有东西都需要复古情怀。”王维仁认为,建筑与古董是不同的,古董需要原封不动地存放在博物馆里,建筑是需要被利用的,尤其是近代建筑,要保存它就是要利用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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