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3期活化历史建筑计划公布
香港特区政府近日公布第3期活化历史建筑计划,并邀请非牟利机构提交景贤里、必列斳士街街蒥、前粉岭裁判法院及曾二次流标的虎豹别墅的活化建议。活化历史建筑属成本高且利润并不吸引的项目,私人企业对此兴趣不大。当局改为由非牟利机构营运,并负责建筑物的修葺工作,不仅有利吸引更多社企入标参与,加快活化步伐,而且社企没有太大盈利压力,多从历史保育上着眼,可避免项目过份商业化。事实上,将历史建筑活化新生,最大的回报是社会效益,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通常不会有兴趣,政府理应承担更多责任。对于一些未获入标而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当局也应自行营运,发展成具特色的建筑物,不要浪费宝贵的文化遗产。 过往,当局倾向将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列作保育项目后,邀请私人企业入标营运,好处是由私人资金参与,可减轻公帑负担,而在活化过程中吸收商界的经验及意念,令活化更具有经济效益,达致互利双赢。然而,私人企业对于参与活化项目一向兴趣不大,原因是历史建筑一砖一瓦都有来历,保育维修所费不菲,任何改建扩充工作也会面对不少掣肘,甚至引发社会争议。由于成本与盈利不相称,令到不少私人企业都对活化项目敬而远之,虎豹别墅两次流标盖因于此。当局现时由非牟利机构如社企等参与营运,并且进一步放宽扩建等限制,为营运机构提供更多的弹性,有助增加活化项目的吸引力。同时,社企在经营上不必太注重盈利,加上有当局在修葺上的支持,可将资源投放在建筑物活化之上,让更多市民可以参观使用,令项目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应该看到,当局以往的保育政策偏重政府与私人企业或社企的合作,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并且可为项目引入更多新思维。然而,活化保育由私人企业或社企负责,始终存在成本、盈利、以至机构自身业务上的考虑,未必真正发挥到活化作用。当局对历史建筑的保育应作出更大的承担,对于一些建筑物特色与业务明显不和谐的项目,甚或一些不获私人机构青睐而又具历史文化特色的建筑,当局大可自行经营,如发展成博物馆、史迹径等都是可行的做法。澳门的古迹保育享誉国际,与政府的巨大投入及参与密不可分,值得香港借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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