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用水量超标区县停批新取水项目
西安市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近日市政府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出台一系列措施。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制度 用水量接近年度计划指标限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审批 《西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指出,我市将以分解确定2020年前,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各区县及各开发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从严控制用水总量。 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市政府分配的用水控制指标,按照农业用水原则上不增加、水资源严重紧缺区县开发区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地下水超采区除农业灌溉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取水项目等原则,逐年制定辖区内年度用水计划,报市发改委和市水务局核准。 实行区域取水许可限批制度。对取用水量接近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的区县,限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审批;对取用水量达到或超过年度计划用水量指标的区县、开发区,暂停本年度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审批,并要求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向市水务局做出书面说明,市水务局根据情况核减其本年度取水控制指标。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节水措施建设要与项目设计验收同步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用水效率。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和布局建设项目时,限制高耗水企业的发展,同时对已有的高耗水产业通过采取节水改造或淘汰等措施逐步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制定《西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建设项目节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将城市雨水、污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调配,编制城市污水处理回用规划,制定污水回用指标,加快制定污水处理回用法规和标准,建设污水回用试点。 在具备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使用地表和地下水资源。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排污总量超标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对污染物入河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区县和开发区,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 加强水功能区监测预警管理,基本掌握县界水功能区水质及出入县界污染物总量变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