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发建设项目将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摘要: 根据省遥感调查显示,东莞水土流失面积达到了99.95平方公里。其中,因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侵蚀面积98.98平方公里,占99%。 东莞的水土流失是“人为”。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由于我市降水量集中,降雨量大,造 ...
根据省遥感调查显示,东莞水土流失面积达到了99.95平方公里。其中,因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侵蚀面积98.98平方公里,占99%。 东莞的水土流失是“人为”。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由于我市降水量集中,降雨量大,造成地表径流冲刷严重。同时,房地产开发、市政道路建设、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等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大量表土植被被破坏,水土极易流失。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监测及竣工验收是减少我市水土流失的重要手段。 市水务局正加紧与市环保、规划、住建、交通等部门协调,做到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须先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验收。 监督监测也有新政。今后挖填方小于5万立方米或征占地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项目,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挖填方大于、等于5万立方米或征占地面积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的项目,必须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做好监测方案,定期将监测报告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