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结果公示
摘要: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2004年第5号令)(简称5号令)、《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质监发639号)和《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 ...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2004年第5号令)(简称5号令)、《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质监发[2004]639号)和《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厅质监字[2007]246号)规定,我部组织对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已满4年的企业进行了复查,为保证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现将复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审查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并留下联系人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2009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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