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建筑防火“担子”压到建设单位
摘要: 普通建筑的消防安全,建设部门身上的担子变重。前日,建设、规划、公安消防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向消防进行消防设 ...
普通建筑的消防安全,建设部门身上的担子变重。前日,建设、规划、公安消防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向消防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的,由消防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函告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停止使用。因消防检查不合格相应调整平面布局的,规划部门应按消防审查要求直接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