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优秀近现代建筑更需“呵护”
近一时期,偶见一些城市发布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措施,说明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已经引起一些地方的重视。如北京将71处188栋建筑列为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其中包括北京天文馆、北京市百货大楼等;南京市人大颁布《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广东中山500多座优秀近现代建筑获得保护。但是,与我国优秀近现代建筑的遗存、与优秀近现代建筑遭到破坏的程度相比,这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放眼望去,100多年可歌可泣的中国近现代史,留下了多少令人触目生情的优秀建筑,隐含了多少震撼华宇的历史事件,记录了多少涂抹不去的精英枭雄。这些优秀建筑,因其艺术的多元性、建筑技术的先进性和人文的共融性,使它们的价值更贴近时代,是中国近现代建筑文化、城市文化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明积淀的重要一层,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在优秀建筑文化的传承中,历代经典建筑的积累不可或缺。没有经典,文脉就缺少筋骨,记忆就会消失。早在2004年8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为国际建协等学术机构提交了一份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清单,如上海外滩建筑群(上海市,1901年~1936年);重庆人民大礼堂(重庆市,1954年);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延安市,1942年);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市,1954年);集美学村(厦门市,1934年~1968年);北京电报大楼(北京市,1958年)等共22处。这些建筑都蕴含着大量的历史信息,但迄今已有的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有近半尚未列入其中,也就是说它们尚缺乏可保护性。这是因为近现代建筑的价值一直没有引起人们高度的重视,对近现代建筑在认识上还有相当的误区,尤其是对优秀现代建筑价值的认识还处在很低的水平。如认为古代建筑年代久、数量少,更需要保护;而近现代建筑数量大、判别难,因此在保护上就显得滞后,以致一些优秀现代建筑不时遭到破坏,从城市的记忆中消失。像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中叶的“国庆十大工程”,后被誉为北京的“十大建筑”,是向新中国成立十周年的献礼工程。它们倾注了第一代领导人的心血,凝聚了一代知识分子的智慧,浸透着建设者的汗水,反映了举国之力的体制优势。为此,1959年9月25日的人民日报以《大跃进的产儿》为题发表社论,称赞这些建筑是“我国建筑史上的创举”。距今近50年的时光,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看一眼这些建筑,也许就会浮想联翩。然而,当初的“十大建筑”如今已经残缺,其中之一的华侨大厦,上个世纪90年代被拆除重建,这是一件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认同本民族文化,传承并弘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是世界各国都正在积极做的事情。像美国的好莱坞、NBA,在向世界传递美国强势文化的同时,也获取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可谓一箭双雕。有“亚洲四小龙”之称的韩国,经济图强之后,文化随之而起。在我国一度热播的“韩剧”、一度风行的“韩服”,以及不断涌现的韩国明星的“粉丝”,说明韩国文化正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不知不觉地发挥着影响,其经济效益也相当客观;而一度让我们发蒙的——韩国注册非物质文化遗产“端午节”,更说明了他们在挖掘、保护自己本民族文化遗产方面的良苦用心。当然,经济交流必然带来文化渗透,不能简单地用“好坏”来评判,但它告诉我们,文化的竞争已经悄然开始。 因此,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不能只靠专家们呼吁,这是全社会的事情。当前,首先要摸清家底,对现存的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一次普查、筛选,建立省、市、国家三级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其次,要对社会公众进行优秀传统建筑文化的启蒙,普及优秀传统建筑文化知识,积极开展建筑评论,增强全社会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认知水平和保护意识。特别是城市建设的领导者、规划人员,应当主动承担起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的第一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认知水平和态度,决定了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命运。最后,要立法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尤其是在不断加速的城镇化大背景下,为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提供行为可依的法律保障。 相关专题: 现代建筑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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