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保护合法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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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为温州市农村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据此,温州将依法保护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不轻易宣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此举将打破各地通常只对同一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民房买卖合同认定有效的惯例。 《意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等多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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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为温州市农村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据此,温州将依法保护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不轻易宣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此举将打破各地通常只对同一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民房买卖合同认定有效的惯例。 《意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等多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