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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是做好保障房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省委书记袁纯清代表省委常委会表示,除认真执行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准则要求外,特别向全省干部群众作出八项承诺,其中包括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牟取私利;不多占用住房,不买卖经营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当地住建系统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过去在保障房领域,很多人削尖脑袋拼命往里挤,主要就是因为有利可图。而在利益面前,并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袁纯清书记那样的觉悟,能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 郑建文是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2009年担任现职以来,分管全市保障房分配工作。4月23日,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事这项工作感觉责任太大,如履薄冰。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怕犯错。
担任过10年纪委书记并在纪委系统工作了18年的郑建文说,许多干部包括他以前的同事,在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惩治对象,一个个光环随之消失,其中大部分人都是最初小事不检点,个人私欲膨胀而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而这一现象的另一面则是,一定程度上我们的制度设计留下了空子,权力没有监督。 郑建文认为,要堵住“两只手”很难,在保障房分配中,谁也不敢说没有问题。“但是我敢保证从我们设计的这个制度上不出问题。”他说,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不能让权力寻租”。 郑建文说,在太原市保障房分配过程中,他遇到过很多打招呼、递条子、打电话等要求关照的情况,省、市两级部门的人都有,他比划了一下,积下的条子有10厘米多高,后来他把这些条子都烧掉了。 大同市城区副区长田培山也分管保障房分配工作,该区是一个有着60万人口的大区,近年来,大同市加快了城市建设与改造步伐,住房保障工作异常艰巨,遇到的干扰也特别多。 4月27日,田培山对记者表示,给他打电话的人很多,分保障房不仅得罪人,而且得罪的很多都是有地位的人。“如果怕得罪领导和关系好的亲戚朋友,最后只能是越轨。” 田培山说,中国是个“人情大国”,在他看来,分保障房得罪人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值得一提的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断有电话打给田培山,不一会儿就有20多个,其中就有希望田培山在分保障房上给予关照的。对于得罪人这一问题,如今他已经看得比较透彻了。“能理解的人得罪不上,不能理解的得罪了就得罪了。” 田培山认为,避免保障房分配不公,杜绝“权力房”和骗租骗购等现象,要“把死准入关,严惩违规者”,这就要求制度设计必须到位,通过制度来约束人,尤其要制约政府官员随意作为,加强立法工作,对保障房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判刑的判刑,严惩不贷。 在郑建文看来,保障房制度设计好了,可以做到不得罪人,因为一切都按制度要求来做。山西省住建厅副厅长郭燕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只要严格按制度执行就没有问题,保障房分配好了,好事才能办好、办实。 郭燕平说,发达国家或地区住房保障起步比较早,如德国从二战后就开始实施,制度相对完善,包括新加坡、香港在内的发达国家或地区保障房比重都在50%以上甚至60%以上,而我们这几年才真正开始做,制度不完善、管理经验也不足,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要有充分的认识。 山西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梁晓军在保障房分配实践中则发现,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工作会遭遇三大难题:一是对保障对象收入和财产状况审核较难;二是由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各地动态监管难度较大;三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对弄虚作假者的处罚不足以警示后来者。 梁晓军认为,今后应继续强化保障房分配监管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保障房准入、分配、运营、退出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与民政、车管、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审核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资格审核的准确性,把有限的房源分配给确需保障的中低收入家庭。 按照这一思路起草的山西省保障房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意见已经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征求社会意见,目前正在走程序,一旦省政府批准,很快就会实施。这将标志着,一种多部门联动模式,将为山西保障房分配编织起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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