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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骏佳园沉睡近20年突然“复活”

2012-5-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2|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中骏佳园效果图 最近,海南省海口市府城镇下,一座大楼拔地而起,已建至地面一层以上。旁边的墙壁上,一块标有“ 中骏佳园 ”的牌子十分醒目。这些项目有些已沉睡近20年。 一些正规报建的开发商质疑:一是原琼 ...


中骏佳园效果图


    最近,海南省海口市府城镇下,一座大楼拔地而起,已建至地面一层以上。旁边的墙壁上,一块标有“中骏佳园”的牌子十分醒目。这些项目有些已沉睡近20年。


    一些正规报建的开发商质疑:一是原琼山市规划建设局的机构职能都已发生了变化,变成现在的琼山区住建局,规划应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现在区住建局动辄同意20层左右的楼房复工,已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且许多复工建筑是从地基打起,简直就是新建。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规定只是指“三证”中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按程序应该在重新规划后,由市住建局重新颁发;即使原来批准过,也不能改变原有的规划已经过时的事实。“毕竟人口密度已比原琼山市审批时大为增加,而规划不变、不做减法,这如何说得过去?”


    之所以一个区的住建局能担当这么大的规划重任,一是琼山的情况特殊,过去由市变区前,确实由琼山市规划建设局审批。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此外,区住建局还持有市住建部门发的“许可文件”。


    正是由于正规的规划审批很严格,所以府城一些开发商走复工的捷径。在府城下坎路一处楼盘,开发商拍来的某项目,在正规报建时,由于不符合府城控规,暂时不能报批。在“高人”指点下,开发商以这里有过一个废弃地基为由,向琼山区住建局申请复工,而最初的档案连建多少层都没有规定,只规定了一个建筑面积。因此,这栋楼房建设时,开发商要自己做楼房规划,只要不超出面积就不算违反复工条件。这样的做法令许多业内人士吃惊。


    城市规划关系到城市的风貌、居住环境,历来由重要的规划部门把关。前些年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时,一个建筑物的复工要经过市处置办、市规划局的多重审批,并有公示、项目重新报建等程序;考虑到人口密度已大大超过十几、二十年前刚批建时的状况,复工要做减法处理,就是建筑物的层高要降低。在秀英炮台周边,复工项目被砍去不止一半。


    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经出台。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保护区域,府城的规划建设也应该慎之又慎,对规划的把关应严之又严。但事实上,人们在府城看到,众多借复工令复活的项目,也在蚕食这座古城的立面空间。海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规划缺失,实在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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