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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试点为农村房屋颁发房产证

2012-5-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5|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农民的房产证 安徽省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而在此前,河南多地也已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赋予了农村居民拥有房产证的权利。那么,这样的试点会不 ...


农民的房产证


    安徽省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而在此前,河南多地也已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赋予了农村居民拥有房产证的权利。那么,这样的试点会不会进一步推开,农民的财产权利能否就此得到更好的保障呢?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凤台县食用菌种植专业户鲁中祝曾经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感叹农民创业中资金的缺乏,他当时给出的建议是,在土地流转的相关配套政策中,对农民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上建有的附作物办理产权证,便于农民进行抵押贷款。


    调研过程中发现反映最多的就是产权问题。拿什么创业?必须有资金。没有钱是不能干事的,像养殖业,养鸡要建鸡舍,养鸭要建鸭舍,甚至要搞标准化的设施在里面,但这些都要花很多的钱,没有很好的资金支持是做不起来的。现在虽然讲出台了好多贷款的优惠政策,但是你没有抵押,银行是不会贷给你的。


    一个月前,河南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首批21户居民也在全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领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通过抵押可以贷到二十到三十万的资金没有问题,把这个“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下一步,我们要把所有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全部发放两证。


    在去年年末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也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安徽铜陵昨天最新给10万户农村居民发放了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也正是这一进程的最新动态。就此,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指出,农房的身份问题,的确到了应该有所突破的时候。


    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来了,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要建设这个市场,房屋跟土地是连在一块,必须要有证,所以这是我们改革当中必须要进行的一项突破。


    安徽和河南的类似举措,其实并不是个例,据了解,广东、重庆、陕西等地也都有相应的尝试。然而,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不同的是,对于农房的产权,国家截止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布置。那么,这样的政策试点,能否得到进一步的推进。另外,是不是颁发了象征产权的红本本,就万事大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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