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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2012-4-2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2|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我市已供土地的开工、竣工期限,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开工期限结合供地方式分别设定,竣工期限结合土地用途和用地、建筑规 ...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我市已供土地的开工、竣工期限,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开工期限结合供地方式分别设定,竣工期限结合土地用途和用地、建筑规模分别设定。开工日期以用地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为准,招拍挂出让土地原则上不超过交地之日起1年,划拨土地不超过《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1年,协议出让土地不超过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竣工日期以用地单位依法取得建设项目(最后一期)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准,工业用地竣工期限一般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设计、工艺、建筑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设用地,开工、竣工期限可酌情放宽,但应在编制供地方案时报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
    国土资源部门将实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建立《跟踪管理卡》,并在用地单位申报的开工、竣工日期派人现场踏勘。对违反规定的,下发违约金缴纳通知,逾期不缴纳的,启动业务冻结程序,将该用地单位列入用地单位诚信档案,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不得办理转让、抵押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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