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意见》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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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深圳广州或入围第二批试点名单 如果扩大试点范围,哪些城市将入围一直广受猜测。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应当选择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房价较高、市场相对成熟、二手房代替一手房成为交易主体的一线城市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排除其他二三线城市成为试点的可能。 日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出现了正面效应。下一步要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在多个地域稳步推进,包括广州、深圳。 “最近业内的确有这样的传闻,我也认为是有可能的。”世联地产首席分析师王海斌接受采访时说。在他看来,上海、重庆试点一年多,很多问题都已经暴露了出来,再次进行试点有基础。并且,当前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已经走向制度化,房价已经基本控制住了,甚至部分地方出现了回调,现在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地方财政资金来源问题,征房产税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最后,试点需要选择在房地产市场发达的城市,广州、深圳符合这一标准。 韩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告诉记者,广州、深圳两个城市同时列入试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不如其中一个入选的可能性大。如果第二批试点的范围比较小,很可能会选择其中一个。“当年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的时候,试点城市有6个,其中有深圳但是就没有广州。”方正证券最新的一份研究报告则认为,扩大试点范围是趋势所在,但新增试点城市很可能是一些配套措施相对完善的二线城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