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也得交“维修基金”了
简介:即日起,建住宅在交付使用前,开发商也必须提前向房产主管部门交纳一笔“维修保证金”,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而开发商又拖着不肯及时维修的话,业主可以申请动用“保证金”来修房子,不必再与开发商软磨硬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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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建住宅在交付使用前,开发商也必须提前向房产主管部门交纳一笔“维修保证金”,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而开发商又拖着不肯及时维修的话,业主可以申请动用“保证金”来修房子,不必再与开发商软磨硬泡了。 11月1日,《临沂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规定今后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必须交纳物业质量保修金(简称质保金)。 相关分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