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地产 查看内容

市民的契约精神在哪里

2011-11-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0|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核心提示】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难以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目前,开发商开始理性选择大幅打折促销的方式来销售商品房。其中不乏绿地、中海等大开发商。但是,在上海等大城市,开发 ...

    【核心提示】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难以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目前,开发商开始理性选择大幅打折促销的方式来销售商品房。其中不乏绿地、中海等大开发商。但是,在上海等大城市,开发商的降价却引来了老业主的不满和围攻,此类反市场、反契约的行为引起全国上下的关注和激烈争论。那么,业主如此维权是否合法?其反映深层次的问题是什么?


    一、开发商降价,老业主砸场


    据报道,2011年10月22日,上海嘉定“龙湖郦城”售楼处集聚众多老业主,砸损楼盘售楼处招牌;10月23日,中海御景熙岸售楼处,众多老业主也纷纷聚集表示抗议,售楼处内部一片狼藉。而绿地嘉定秋霞坊等楼盘也出现了业主纠纷。部分业主称由于降价,房子还没入住已经损失了数十万,接近总房价的三分之一。部分业主还声称房产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


    这一现象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我国各地已经陆续出现老业主围攻开发商售楼处的情形,开发商和老业主的矛盾进一步尖锐化。


    二、业主暴力砸场应当刑事制裁


    就法律分析而言,开发商降价,老业主怒砸场的现象不应该发生,业主的行为不但应当受到谴责,而且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道理其实非常简单,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业主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签订了合同就要严格履行。业主当初购房的时候,并不是在开发商强迫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业主对于如此大宗商品购买,应该有足够的判断力,不能因为售楼小姐的“保值增值”类的销售推广词,就说开发商是欺诈。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按法律的规定也只是涉及赔偿和修理的问题,不可能能要求退房。在维权方式上,业主也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而不应该擅自违约,甚至通过暴力砸场的方式表达诉求。


    上述暴力砸场事件中,这些业主已经涉嫌触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对于其中带头大哥和积极参与者,建议我们的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将之刑事拘留并提交法院刑事制裁。


    三、业主无理诉求凸显国民教育失败


    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契约”词源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义为交易.其本质是一种契约自由的理念.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业主怒砸降价楼盘的行为,是一种极端的非理性的行为,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的根本方向是相悖的。其本质反映中国人缺乏契约精神!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缔结条约,自由选择交易对象,自由确定交易价格等交易内容,并且严格遵守契约,履行义务。此为契约精神的本质。但是,由于教育的失败,国家发展市场经济数十年,却没有学到市场经济的精髓。而上述业主的行为,实际上反映了一个非常可悲的事实:国民的教育至少在两个方面是失败的:第一,市场经济搞了几十年,但是没能够培养出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第二,市场经济搞了几十年,中国人原来的诚信传统完全丢失。


    社会巨变,世风日下,国民信仰缺失,刁民小人当道。他们为个人私利可以不惜践踏一切道德和法律底线。古语有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逐经济利益并没有错,错就在于不择手段,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希望我们的教育界进行反思,当前的国民教育,智力教育并不是最重要的,契约精神的教育才是最重要的。


广州房地产律师:谭卿朝 著

收藏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