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通知》严控二手房交易
简介: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就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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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就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通知》明确对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还规定,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 为了禁止“阴阳合同”,《通知》规定,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 针对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某些未获得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证就上岗进行地产中介服务的现象。《通知》对此也进行明确: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要建立实名登记和工作卡制度,挂牌上岗。 加大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出借证书、虚假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并将注册执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情况记入个人执业记录。 此外,《通知》还明确,各地要结合住房租赁行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租赁房源、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隐瞒真实房屋租赁信息,以及为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或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