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困房查封期间被卖光 法院判决10年未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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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迎新二道街的副15号楼,矗立在一片面临拆迁的低矮平房中。该楼数十套房屋陷入产权纠纷。 ■ 关注焦点 黑龙江哈尔滨一栋由该市道外区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主导建设的“解困房”,数十套房屋陷入复杂的产权纠纷,部分房子的归属成谜。 由于政府角色的缺失和法院执行受阻,多方利益既得者浑水摸鱼,使得一栋政府投资建设的“解困房”,最终演变为“闹剧房”。 一面是手握房产证的包工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将“占用”自己房子的住户清理出去;一面是持有购房收据的住户,在执行过程中强烈抵制,甚至以跳楼相威胁。 10年时间里,哈尔滨中院执行局针对此楼先后送达了7个民事裁定,7次在现场发布强迁公告,3次送达执行通知,由于担心强执引发恶性事件,至今迟迟未能完全执行完毕。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申请查封保全 8月26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位于迎新二道街的副15号楼,矗立在一片面临拆迁的低矮平房中,墙面破旧。 然而,在10年前,这是一栋引人注目的高楼,是由道外区政府主导建设的“解困房”。 如今,该楼数十套房屋陷入复杂的房产纠纷:一面是手握房产证的包工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将“占用”自己房子的住户清理出去;一面是持有购房收据的住户,在执行过程中强烈抵制,甚至以跳楼相威胁。 在最近一次哈中院执行局实行强制执行时,手握48套房子房产证的曹兰明,远远地站在一旁,叹了口气。 这名60岁的包工头始终想不通,为什么拿不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子。 曹兰明称,被卷入这一场解困房纷争是在1995年,他组织施工队(属滨庆公司)参与道外区迎新二道街副15号楼的建设。而15号楼,正是当时轰动一时的哈尔滨道外区政府主导建设的“解困房”。 1995年8月10日,道外区政府解困办公室(以下简称解困办)与哈尔滨市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了解决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解困办以每平方米1150元的价格购买宝利公司7200平方米住宅,工程造价828万元,地点为道外区迎新二道街副15号楼住宅楼。 随后,宝利即与黑龙江省滨庆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滨庆)又签订了协议,将此工程的承建发包给了滨庆公司,工程总造价为600多万元。 曹兰明正是滨庆公司的施工队负责人,他组织施工建设并垫付先期工程材料款,并于1995年年底完成了单元楼主体工程。 据曹兰明称,宝利未履行拨付给滨庆工程款的规定,致使拖欠工程款达420万,于是二者对簿公堂。 曹兰明要求哈中院对宝利公司的77套房子进行财产保全(尚未竣工),以抵押宝利拖欠滨庆的工程款,法院于1998年9月,对15号楼的7、8、9、10单元77套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房产。 哈中院执行局介绍,2000年,曹兰明拿着法院的裁定去相关部门办理了部分房屋的房产证,以房子来偿还宝利公司所欠的债务。 哈中院称,1998年判决查封冻结,当时就贴出了公告。 多方卖房 查封房屋被售出 1999年10月15日,15号楼正式竣工。 曹兰明本以为就算宝利公司无法赔偿工程款,也能够以房子作为抵押进行偿还,但让曹兰明没有想到的是,包括被法院先后查封的房子在内,整个15号楼几乎被销售一空。 哈中院执行局负责此案的高庭长称,哈中院的确于1998年对上述77套房子进行了保全,但其实早在1998年前,15号楼的部分房子已经被道外区政府、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出售了,其中就包括保全的7、8、9、10单元中的43套房子。 执行此案的法官马荣清介绍,虽然两次查封后已将“不能私自处置房子”的公告及时贴出,但事后仍旧有房子被私自售出。 刘连英就是这些房子的购买者之一。这位60岁的住户,从1999年入住,已经在此居住了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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