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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户土地 增城国土局被罚款30万 局长罚1万

2008-7-2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4|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昨天下午,广西北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结束了对增城市增江街西山村南山开发区一块4228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强制执行,至此,这起跨省执行案终于画上句号。带队执行的北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张乾成告诉记者, ...

昨天下午,广西北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结束了对增城市增江街西山村南山开发区一块4228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强制执行,至此,这起跨省执行案终于画上句号。带队执行的北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张乾成告诉记者,在执行过程中,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因拒不协助执行土地过户手续,被处以罚款30万元,局长个人也被处罚款1万元。
  去年10月31日,因拖欠港口费,云南五矿集团下属的增城柳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林公司)名下位于增江街南山开发区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经北海海事法院裁定变卖给广州市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房产公司随即把1900多万元打给北海海事法院。
  据张乾成副院长介绍,自去年11月起,该院执行法官多次到增城国土局要求办理这块土地的过户手续。但增城国土局先是发函质疑土地裁定变卖的合法性,后又提出该土地证是假的,经检验是真证后仍不过户,理由是柳林公司涉嫌假公章案正在立案侦查。几次执行未果,以拒不协助执行为由,北海海事法院随即查封了增城国土局的账户,内有资金230多万。
  “按新《民诉法》的规定,对增城国土局罚款30万,对局长罚款1万元”,张乾成昨日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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