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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18层楼高,建有82套商品房的住宅楼,因牵涉工程款纠纷而成了烂尾楼。 一时间传闻四起。甚至有人说开发商已卷款潜逃。眼看烂尾楼复建遥遥无期,已买下期房的65户业主纷纷“占领”烂尾楼。 这起工程款纠纷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官司。面对着这宗挠头案,法院决定:先不审案,设法使烂尾楼复工。 于是,“督建”烂尾楼成了承办此案的两位女法官的工作重点,这为日后圆满处理此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停工不建,众业主“占领”烂尾楼 这幢住宅楼坐落在虎踞北路10号,由江苏蓝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由于楼盘没有取名字,人称综合楼。 该楼由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当时双方约定的开工期是2002年10月28日,预计491天完工。 可到了交房期,综合楼并没有完工,并且也无人施工,综合楼成了烂尾楼。 到了2005年6月,江都公司一纸诉状,将“蓝舰”告到了市中级法院,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807万余元,另要求“蓝舰”支付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299万余元。 与这纸诉状几乎同时到达法院的还有那65户业主写给省市两级法院领导的联名信。信中称,综合楼已成烂尾楼,他们的权益严重受损。恳请法院尽快查明真相,依法断案,以减少他们的损失。 民四庭合议庭审判长於小璞、主审法官孙伟接到此案后,初步弄清了案件原委。 原来,这幢综合楼2004年7月封顶后,江都公司与“蓝舰”因工程款支付产生矛盾,江都公司干脆停工,直到打官司时,已停工将近一年。 由于停工,65户业主闻讯后,纷纷占房,有的装了防盗门,有的甚至架床拉电挑水,过起了日子。 市中级法院领导听了合议庭汇报后,认为此案矛盾已经激化,又牵扯到大批业主,如果就案办案,肯定会留下后遗症。法院决定,先查封尚未出售的17套商品房,发出“边防控制令”,不让有关负责人出境;办案法官立即设法说服复工,待工程完工后再开庭解决江都公司与“蓝舰”的争议。 劝说复工,女法官烂尾楼做业主工作 法官的职责是坐堂问案,要跑出去撮合各方复工,谈何容易。 果然,“蓝舰”回话:无钱可投。但可以把电梯、门窗工程分包出去。江都方也说,已垫资建设,没钱再垫。 於小璞和孙伟两位女法官发现,虽然江都方有为难情绪,但并没有把话回死。于是,她俩与法院领导一起又做江都公司总部的工作,并告知一旦工程完工,如果“蓝舰”不给工程款,法院会拍卖已经查封的17套商品房,所得钱款优先支付江都公司。 经过多个回合的谈判,江都方这才答应复工。 但已装了防盗门,以及已“入住”的业主,出于担心,并不愿开门、搬离。 两位女法官找来购房合同,分头给每一位业主打电话做工作,但仍有3户人家不愿搬。於小璞和孙伟不得已进到烂尾楼,上门劝说。 有户人家,祖孙三代都住进了烂尾楼,从屋外的高压线上拉了根电线,吊着盏灯泡照明。当时天热,这户人家的孩子又在备战高考,屋里闷热不堪。 见法官上门,这家主人说,“买了这房,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现在已无房可住了。”於小璞、孙伟耐心地劝他们先租房,并“承诺”:“有法院在,就不可能没有你们的房子住!” 问题解决了。2005年8月,江都公司进场,对停工已一年多的烂尾楼进行内外装修。工程进度和质量,又成了两位女法官新的任务。 现场“监工”,女法官笑称成了验房师 由于江都方与“蓝舰”积怨已深,话不投机,两位女法官成了双方的传声筒和出气筒。 工程进度是法官组织各方坐下来谈定的。催进度,是於小璞、孙伟的首要工作。每隔10天,她俩都会到工地一趟,按照工程进度时间表催促江都方加紧施工。“蓝舰”不时向两位女法官打“小报告”,指责江都公司拖工;江都方也隔三岔五向法官“通气”,埋怨“蓝舰”的分包方门窗、水电安装迟缓。只要听到反映,两位女法官要么到现场,要么打电话查看、询问。 质量问题最让两位女法官担心。由于是“问题房”,万一质量跟不上,纠纷未了又添新矛盾,对哪一方都不利。 于是,每次到工地,她俩都会戴上安全帽,一层一层地查看每间房间是否渗水,墙壁和地面是否有空鼓,只要发现,就用粉笔圈出来,要求整改。於小璞笑着说,那时她才知道什么叫空鼓,现在她很会找,能当验房师了。两位女法官在当“监工”过程中,甚至还发现了综合楼东西墙体漏雨问题。 夏去春来,综合楼终于在2006年6月竣工通过验收,业主入住。这一速度,连业内人士都赞叹不已。 其实,在当“监工”的过程中,两位女法官往工地跑了多少趟,她们已记不清了,只记得坐了无数趟的施工电梯,只记得爬过无数次建筑垃圾堆,只记得每次从工地出来,皮鞋上总是沾满了泥土。 开庭30次,女法官严谨调结挠头案 工程完工,法官决定开庭审案。 这时,“蓝舰”提出反诉,要求江都公司赔偿逾期交付工程违约金及造成的损失1000多万元。 2006年10月16日,为综合楼做造价鉴定的机构提交了鉴定报告。 法院据此开庭,将报告结论交由原被告双方质证,但这份鉴定报告遭到了“蓝舰”的强烈质疑。 工程造价的每一笔钱都得算得清清楚楚。为此,於小璞、孙伟先后开了28次庭,对每一笔钱认真核查。 最终,账目算清了。於小璞、孙伟又开庭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法官指出,违约是双方在履行进度、手续交接中都有瑕疵造成的,对此,原被告都表示接受。 经过两次开庭调解,上月11日,江都公司与“蓝舰”终于达成协议,由“蓝舰”一次性给付江都方全部工程余款165.5万元。 一桩案件历时3年,前后开了30次庭才结案,这让已做了20多年法官的於小璞感慨不已。她说这是她办案史上最难忘的一件案件,也是她最感到欣慰的一件案件。 前不久,“蓝舰”的感谢信寄到市中级法院,衷心感谢於小璞、孙伟法官在此案审理中所体现出的公正、严谨的审判作风,和不辞辛劳,促成工程完工,妥善化解原被告间所付出的艰辛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