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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3/09/19 【颁布单位】郑建管[2003]64号 [CENTER]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企业诚实守信的经营意识,结合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郑州市建设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 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 [CENTER]郑州市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一)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使建筑业企业能够在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中发展壮大,根据《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是对企业资信进行综合评估,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业企业诚信水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市场化运作能力和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增强企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工作从二OO三年第一次评定开始,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申报信誉等级评定的建筑企业必须是具备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各类建筑业企业。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信誉等级评定: 1、企业资质未经年检合格; 2、企业工商登记未经年检合格; 3、两年内发生一起三级(含三级)或两起以上四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5、未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外地进郑企业。 二、评定范围与对象 (一)评定范围:市直属或各县(市)、区管辖的建筑业企业;中央、河南省在郑的建筑业企业;外地进郑备案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定的对象(企业): 凡是在郑州市所辖行政区域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以及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三级以上的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 三、信誉等级与评定指标 (一)企业信誉等级分为三级 1、AAA级信誉企业; 2、AA级信誉企业; 3、A级信誉企业。 AAA级信誉企业是信誉值最高企业。 (二)企业信誉等级评审基本指标为五项,计100分;附加(奖励)指标为六项,计20分。总分为120分。达不到评审基本指标按规定扣分;附加指标属奖励性质,有就加分,没有不扣分。所有参评指标均以评定年前两年内业绩为准。 1、基础管理20分。企业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配备达到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指数;按期向行业管理部门如实报送统计报表;有与企业规模相适应微机管理系统。 2、市场行为30分。认真贯彻《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搞违法违章施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虚假行为;严格履行合同;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恶意压价和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市场行为。 3、工程质量20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规、规范、标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运行良好。工程合格率100%。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0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工程现场安全文明达标率在80%以上。 5、经济效益10分。经济效益较好,利润额为正数。 6、附加(奖励)指标20分。有下列特殊业绩和突出贡献的可加分: (1)年度被国家部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加5分,被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加3分,被区、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加2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 (2)有一项工程获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建筑装饰工程鲁班奖”或市政工程“金杯奖”等加5分;有一项工程获省、市级建筑工程最高质量奖或“中州平安杯”加3分(不重复计算)。 (3)有一项国家级QC成果奖加3分,有一项省、市级QC成果奖加2分(不重复计算)。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大力支持各项建设或福利事业,一次性捐资在1万元以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受到司法机关行文表彰加4分(如有其中一项加2分)。 (5)通过ISO9000、ISO14000、OSARS18000标准系列认证,每通过一项加1分。 (6)为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且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加2分。 (三)申报参评企业两年内必须具有独立承包完成的单位工程和中标承接新开工的单位工程各四个以上。 工程体量限额:房屋建筑工程在10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以上为一个单位工程;市政、道桥等专业工程在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为一个单位工程;装饰装修、冷气、空调、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在20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为一个单位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超过10000平方米按两个工程计算,其它专业工程超过最高值以此类推。 (四)企业信誉等级评审划定 1、AAA级信誉企业标准:五项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总计得分在98分(含98分)以上。申报AAA级信誉企业除满足等级分数线外,在业绩中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建筑工程最高质量奖和已通过ISO9000族标准系列认证。 2、AA级信誉企业标准:五项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总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8分以下,并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3、A级信誉企业标准:五项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总计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80分以下。 (五)申报企业业绩界定。申报企业的业绩主要是在郑完成的工程任务,在外地完成的工程任务,酌情视为参评业绩。外地企业在外地的业绩不作为考证依据。但是,企业完成的配合施工工程任务不得作为本企业参评的业绩依据。 四、申报资料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必备资料 1、申报企业按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填报《郑州市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申报表》和《评分记分表》各一份。 2、提供五项评审基本指标和附加(奖励)指标的证明文书、证书、相关报表等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渠道 中央、省属在郑企业,外地来郑备案登记企业按条件自审后,报郑州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办公室。 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的申报资料报各县(市)、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造册报郑州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办公室。 市直属企业的申报资料直接报郑州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办公室。 (三)评审程序: 郑州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所报资料按评定标准核查打分,提出评定信誉等级意见,在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后,由协会评审办公室“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领导小组”终审。 (四)郑州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组成的“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主任由协会秘书长兼任,负责处理有关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申报评审时间:企业信誉等级评定的时间大体上在评定年的第二季度内进行。 五、附则 (一)申报、评审期内如发现并认定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真实可信者,不予受理。 (二)企业信誉等级经“企业信誉等级评定领导小组”评定后,及时发文并在郑州市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三)对取得信誉等级证书的企业,实行信誉等级动态管理,经认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取消或降低信誉等级处理。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2、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工程; 3、恶意压级压价或严重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造成不良影响; 4、所承揽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各初审单位和评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以企业完成的业绩和提供的各项有效证件为依据,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实事求是地给参评企业评定信誉等级,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准确,防止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五)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审工作委托郑州市建筑业协会负责。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执行。 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