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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4/08/31 【颁布单位】 武开管办[2004]285号 [CENTER]武汉市开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www.law110.com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工作,按要求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我办备案。;//www.law110.com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或办理房地产开发计划时,到我办住宅产业发展处领取《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主体结构封顶、单位工程验收后的十日内,分别将《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相关证明资料送我办住宅产业发展处备案。http;//www.law110.com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后,在规划、人防、消防、室外工程验收合格,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应在交付使用前将上述相应证明材料及《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我办住宅产业发展处备案存档。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项目填报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依据。分期申报规划方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填报。http;//www.law110.com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不得虚报、漏报、迟报、拒报。我办将定期对《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本通知要求填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http;//www.law110.com 四、本通知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建设项目(含经济适用房)。 五、市开发办《关于实行<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的通知》(武开管办[2001]249号)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