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地产 查看内容

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7-10-19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0|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实施日期】2006/02/23 【颁布单位】 武房市〔2006〕14号 各区房产管理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进一步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

【实施日期】2006/02/23
【颁布单位】 武房市〔2006〕14号
各区房产管理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进一步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房屋设计用途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的用途租赁,方可予以登记备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登记备案: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途的;
  (三)擅自将非住宅(车间、仓库等)改为住宅用途的;
  (四)经鉴定确认不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的;
  (五)经查勘不符合消防规定,有火灾隐患的。
  三、各区局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应定期检查和督促,以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收藏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