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大嗓门”扰民 受扰住户获赔2万
简介: 案例:2004年8月,马小姐购买了位于甘井子区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并于次年3月入住。入住后,马小姐发现自己家的卧室、客厅与楼里的电梯毗连,两部电梯运行的噪音过大,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休息。为此,马小姐多次找到 ...
|
案例:2004年8月,马小姐购买了位于甘井子区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并于次年3月入住。入住后,马小姐发现自己家的卧室、客厅与楼里的电梯毗连,两部电梯运行的噪音过大,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休息。为此,马小姐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但开发商对马小姐的请求不予理睬。2005年4月,马小姐委托一家室内环境监测部门对自家的主卧、客厅的噪声进行检测。最终,检测单位出具了检测报告确认:所测噪声dB(A)值不符合Ⅰ类环境噪声标准限值。于是马小姐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按100元/天的标准给付其自2005年4月起至噪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之日的赔偿金,并承担鉴定费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