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日期】2006/06/10【颁布单位】穗房估协函字[2006]7号 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 《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执业自律准则》已经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二届理事会三次会议于2006年6月1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认真执行,同时欢迎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在我市从业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执行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协会秘书处反映和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执业自律准则》 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 二OO六年六月十四日 [CENTER] 附件: 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执业自律准则 [CENTER](经协会二届理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遵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树立社会责任感,相互监督,举报不规范从业行为,以规范本市房地产评估行业为己任。 第二条 坚持房地产估价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房地产评估质量,自觉维护行业形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营业场所公示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收费标准及本准则。 第四条 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行业协会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 第五条 同行之间相互尊重,公平竞争,团结互助,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正当权益。 第六条 不以商业贿赂等非法形式承揽业务,不迎合委托方、当事人不合理要求进行估价。 第七条 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工作,主动配合协会处理投诉,严格执行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意见。 第八条 不断学习、更新专业知识,以提高业务水平、规范从业估价为荣。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日 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