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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5/06/09【颁布单位】 穗国房字〔2005〕391号 各区国土房管局、财政局、物价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财政局、物价局: 为加强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191号),现就委托各区国土房管局征收土地闲置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征收土地闲置费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府〔1998〕72号); (二)《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03年4月1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闲置土地认定和土地闲置费计征问题的通知》(穗府〔2003〕51号); (四)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制度〉的通知》(穗价〔2000〕67号); (五)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191号)。 二、委托征收土地闲置费办证及收费具体做法 (一)各区国土房管局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凭《征收委托书》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二)各区国土房管局必须按省物价局、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全面实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价〔2003〕165号)的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实行亮证收费。 (三)各区国土房管局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 (四)土地闲置费实行委托银行代收,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其中,属省的10%及属市的20%部分的上缴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发文通知。 (五)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办理委托银行代收土地闲置费项目编码。各区国土房管局到同级财政局领购财政票据,并与银行核对委托代收数据。 三、委托征收土地闲置费业务操作程序 (一)认定闲置土地 市国土房管局认定闲置土地的,向用地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也可委托区国土房管局代为送达。市国土房管局将《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抄送区国土房管局,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1.《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发出前,影响计算土地闲置时间的相关审批文件及各段闲置时间的计算结果。 2.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提供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区国土房管局认定闲置土地的,由区国土房管局送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并自行收集和核实影响计算土地闲置时间的有关用地文件。 (二)缴纳土地闲置费 1.根据粤府〔1998〕72号、穗府〔2003〕51号和穗国房字〔2005〕191号文规定及市国土房管局提供的资料,自认定的土地闲置之日起,计算累计土地闲置时间和应征土地闲置费,同时向用地单位开具并送达《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见附件)和《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格式)。《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应注明应缴土地闲置费所对应的土地闲置起止日期。 区国土房管局通知用地单位缴纳第一次土地闲置费后,土地继续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闲置时间每增加3个月,区国土房管局在满3个月后15日内再次发出《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和《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继续征收土地闲置费。 2.穗国房字〔2005〕191号文实施后认定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期间累计已满1年的,区国土房管局应在《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开具《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和《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 穗国房字〔2005〕191号文实施前认定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期间累计已满1年的,区国土房管局应在穗国房字〔2005〕191号文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开具《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和《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 《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送达时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未满1年的,区国土房管局应在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1年后1个月内开具《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和《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 3.用地单位必须持《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网点办理缴款。同时应将已缴款的凭据送返区国土房管局。 未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并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闲置土地,用地单位在《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规定的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同时提供申请日前1个月内区国土房管局核实缴纳各期土地闲置费情况的资料。 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用地单位按《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三)、(四)项提出处置方式申请的,应当提供1个月内区国土房管局核实缴纳各期土地闲置费情况的资料。 (三)逾期强制执行 用地单位逾期15日仍不能缴纳土地闲置费的,区国土房管局凭《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监督管理措施 为做好对账工作,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应编制土地闲置费总收入及上缴省、市情况季度报表,于季度终了后10天内上报广州市财政局综合规划处,并抄送市国土房管局计财处。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和市国土房管局有权对各区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的土地闲置费征收和上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征收行为责令改正,并追求相应责任。 专此通知。 附件: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