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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1993/10/01【颁布单位】昆政复[1993]63号 [CENTER]昆明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暂行标准 一、范围和对象: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范围内的公有住宅。 二、计租面积和计租办法: 计租面积:统一按使用面积计租。使用面积是指分户门内可供使用的净面积,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厕所)、内走廊等面积。封闭阳台以使用面积的50%计算,普通阳台以使用面积的30%计算(住户封闭的阳台按普通阳台计算)。 计租方法:采用积分的办法计租。即按住房的结构、内墙、楼地板、门窗、平顶、屋面六个主要部份分别计算确定基本分,并结合地段,楼层等调节因素,综合核定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租金分数。 三、月租金标准 房改起步阶段每分分值为0.006元,砖混凝土结构普通设备、装修的单元式住宅,含煤气装置,相当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45元左右。 四、计算公式: 1、旧房月租金=分值×〔基本租金总分数×(1±增减率)〕×使用面积+设备租金+院坝空地租金+超面积租金。 2、新房月租金=〔分值×〔基本租金总分数×(1±增减率)〕×使用面积+设备租金+院坝空地租金〕×(1+50%)+超面积租金。 五、计租方法: 1、首先按幢号、分户、分间量算出计租面积,并记录在评租表内; 2、对照《昆明市公有住房租金定分标准表》所列房屋各项的条件和内容,分别评出各项分数,总加得出房租基本分数,再对照表列增减率,确定该户分数。然后计算出房屋单位面积租金即每平方米计租面积租金=分值×基本租金分×(1±增减率); 3、对照表列设备租金项目,计算设备租金即设备租金=分值×设备总分数,将设备金额直接加入房屋租金内,不纳入单位面积计算。 六、一套住宅中,如各房间的计租条件不一,应分别按类按筹计算。煤棚按实际条件计分评租。 七、住户安装的设备不计租。 八、表内未包括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纳入适当的等级计分,也可跨等平均计分。 九、计算月房租单位面积单价时,以元为单位,保留二位小数,即取到分,从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计算房租总额时保留一位小数取到角,丈量面积的长、宽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户计租面积保留一位小数。 十、住宅一楼有独用围栏的院坝超过五平方米的,其超过部分每平方米土地坪收0.10元,混凝土地每平方米收0.20元。 十一、房改起步阶段的新建住宅租金按《昆明市实行新房新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比同类房屋提高50%计租。 十二、煤气(电炊)装置,凡是由单位出资安装的,均由房屋产权单位按设备租金计算纳入房租。 十三、计算租金时,按照“昆明市公有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详见附件)中的分数打分累计评租,也可用房屋基本租金分65分,按“昆明市公有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中的调剂分数加减后评租。 十四、房屋计租条件发生变化时,重新评定房租。 十五、本办法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由昆明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例一:某户住房量得计租面积40平方米。 1、房屋基本租金计分: 结构32分 平顶1分 屋面10分 内墙8分 门窗8分 楼地面6分 共计65分 2、房屋增减率%: (1)该户住房位于东华小区,按增减率不增不减,为0; (2)该户住房在六层楼的五楼,按增减率,增2%。 (3)房屋设备租金计分: 水表40分 供水到户40分 壁厨40分 电表40分 天线40分 煤气200分 共计400分。具体计算如下: 1、房屋基本分=房屋总分数×(1±增减率) 65分×(1±2%)=66.3分 2、房屋单位面积租金=分值×房屋基本分 0.006元×66.3分=0.40元/平方米 3、设备租金=分值×设备分数 0.006元×400分=2.40元 4、该户应交月租金=房屋单位面积租金×计租面积+房屋设备租金 0.40元×40平方米+2.40元=18.40元/户 例二:某住房计租面积40平方米 1、房屋基本租金共69分(65分+4分=69分)即按《昆明市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中的调剂分数,结构加2分、内墙加2分。 2、房屋增减率 (1)该住房位于北门街,±为0; (2)该住房在六层楼房的三楼,应增3%。 3、房屋设备租金为660分。即按《昆明市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中的调剂分数。 住房壁柜加120分 盆加120分 面盆加20分 4、该住宅为1992年1月1日以后的新房,租金比同结构旧房屋提高50%。 计算:(1)房屋基本分: 69分×(1+3%)=71.07 (2)房屋单位面积租金: 0.006元×71.07分=0.43元/平方米 (3)设备租金: 0.006元×660分=3.96元 (4)应交月租金: (0.43元×40+3.96元)(1+50%)=31.74元 例三:某套住房计租面积为40平方米(其中:厨房3平方米为水磨石地坪,卫生间2平方米为水磨石地坪和磁砖墙裙) 1、房屋基本租金分分别为: (1)除厨房、卫生间以外部分为67分(65分+4分-2分=67分)即按《昆明市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中的调剂分数,平顶加4分,屋面减2分。 (2)厨房为68分(65分+1分+4分-2分=68分)依据同上,即地面加1分,平顶加4分,屋面减2分。 (3)卫生间72分(65分+1分+4分+4分-2分=72分)依据同上,即地面加1分,平顶加4分,内墙加4分,屋面减2分。 2、房屋增减率: (1)该户位于马街应减5%。 (2)该户在六层楼的第三层应增3%。 3、房屋设备租金基本分为400分。 计算: 1、房屋基本租金分分别为: (1)除厨房、卫生间以外部分65.6分 67分×(1-5%)(1+3%)=65.6分 (2)厨房66.6分〔68×(1-5%)(1+3%)=66.6分〕 (3)卫生间70.5分〔72×(1-5%)(1+3%)=70.5分〕 2、房屋单位面积租金分别为: (1)除厨房、卫生间以外部分 0.006×65.6=0.39元/平方米 (2)厨房0.006×66.6=0.40元/平方米 (3)卫生间0.006×70.5=0.42元/平方米 3、设备租金:0.006×400=2.4元 4、应交月租:0.39×35+0.40×3+0.42×2+2.4=18.0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