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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5/05/26 【颁布单位】 乌海政发〔2005〕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满足住房需求,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住宅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住宅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居住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住房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权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自2001年以来,通过大规模的旧城区拆迁改造,我市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面貌迅速改变,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去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被拆迁户高价索偿,拆迁工作难度加大,致使房屋建设进度放慢,建房成本增加,房源严重不足,供求矛盾突出,住房价格持续上涨,增加了群众的购房负担。 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加重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加快住宅建设,平抑房价,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人口向建成区集中;有利于高标准、高起点地建设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小三角”区域服务中心。增加住房供应量,尤其是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广大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住宅建设,作为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促进群众居住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二、联动推进新旧城区开发改造,增加现房供应量 坚持以“新城区开发带动旧城区改造,以旧城区改造促进新城区开发”的思路,联动推进滨河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增强辐射力、集聚力。海勃湾中心城区和滨河新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统筹考虑,做到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托。积极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引导开发商进入滨河新区,建设中高档的住宅区,尽快形成初具规模的住宅新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已批住宅项目的实施进度。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制度,对今年新开发的区域,由政府有关部门先组织拆迁,待拆成净地后,再公开挂牌出让土地。同时加快城区旧厂院的开发,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以保证今年内有相当数量的现房供应,平抑房价。? 建设、规划部门要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明确开工、竣工面积,并尽快向社会公布,稳定市场预期。? 三、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实施廉租住房补贴制度 全面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市建委要汇同有关部门分区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象,尽快出台建设出售方案。逐步实行政府指导价,控制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有关具体要求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示。抓紧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廉租房需求情况,逐步建立保障对象档案。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实施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加快解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启动工业园区职工公寓建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四、推行依法拆迁、有情操作,加大拆迁工作力度 (一)实行旧房拆迁改造征求意见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房屋拆迁工作的透明度。要尊重群众意愿,在对拟开发改造区域的土地挂牌出让前,市、区两级建设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充分征求该区域内各住户的意见。当大多数住户同意进行拆迁改造(一般应达到80%以上)时,方可进行拆迁改造。 适度控制拆迁规模,大多数住户不同意拆迁的区域暂缓拆迁。? (二)建立拆迁补偿公告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每一拆迁改造的区域,都 要将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评估机构、拆迁单位、评估结果以及最终拆迁补偿结果等有关事项及时在拆迁区域内公布。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最终补偿结果给予补偿,非经拆迁管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三)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监控,做好回迁安置工作。 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控。开发建设单位要将拆迁补偿资金足额存入监管帐户,方可办理拆迁许可。拆迁补偿金根据拆迁概算一般应存入 50%以上,其余部分应在保证回迁楼建设资金的情况下,根据拆迁进度逐步存入。 同时,要加强回迁安置管理工作,开发建设单位在拆出空地后应首先建设回迁楼,安置回迁户,然后再进行商品楼建设。回迁房应与商品房按同一标准和质量建设,减少回迁安置矛盾。 (四)全面推行依法拆迁、“有情操作”,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 拆迁工作中,要尽可能地关心帮助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释人,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最大可能地为其过渡安置 排忧解难。拆迁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组成工作组,深入住户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相关法律,解答政策,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让群众充分理解拆迁工作,支持城市建设。实行奖励制度,对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住户,要给予适当奖励。? (五)在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法律程序到位的基础上,对以下三类情况可以采取强制拆迁的办法处理:滨河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区域; 对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拒不接受合理补偿方案的“难迁户”;对已经开始实施拆迁改造的区域,大多数被拆迁户已拆迁,但个别拆迁户拒不履行拆迁协议,影响回迁户回迁的,可以实行强制拆迁。 凡需实行行政强制拆迁的,由市建委提出意见,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公安机关配合;凡需实行司法强制拆迁的,由市建委作出行政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切实整顿和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控制“一户多房”,严禁集团性炒房行为。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实行实名制购房,制止投机性购房。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房地产等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相关税收的征管,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 尽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系统,加强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由市建委牵头,建立统一的专业信息系统,以房地产交易登记系统为基础平台,统一信息标准,统一网络构架,实现土地储备和房屋交易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六、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住宅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市、区两级将分别成立协调领导机构,研究解决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的重要问题,协调处理各类矛盾,推动工作进度。? 各区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职能,要转变到加强事关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社会管理事务上来。在被拆迁区域,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单位成立拆迁工作组,分片包干,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开发单位,做好拆迁改造的宣传动员和入户调查等工作。? 继续深入细致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的宣传工作力度。研究制. .定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以正面宣传为主,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城市建设的大局出发,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出发,理解和支持城建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我市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